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中共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有关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级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七)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科级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审批县区科级行政、事业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调整。
(八)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审批权限负责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进行调整;指导县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九)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十)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十一)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省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有综合处、体制改革处(调研室)、机关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县区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督查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事业单位改革处。直属机构1个,有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1个,有电子政务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85.35万元,支出总计785.3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21.58万元、增长18.32%,支出增加121.58万元、增长 18.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以及社保等各种保险基数调整等。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8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85.35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8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97万元,占92.44%;项目支出 59.38万元,占7.56%。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剩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8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27.77万元,增长 19.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以及社保等各种保险基数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25万元,增长56.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奖励金未列入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8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21.58万元,增长 18.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以及社保等各种保险基数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25万元,增长56.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目标、科发奖等奖项的发放。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83万元,占 83.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以及社保等各种保险基数调整等; 教育支出 0.44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继续教育学习费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46.24万元,占5.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9万元,主要原因是缴纳养老保险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9.86万元,占3.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 50.97万元,占6.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2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5.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70.56万元,较上年增加118.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以及社保等各种保险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6.47万元、津贴补贴126.97万元、伙食补助费48.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8万元、住房公积金50.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5万元、奖励金204万元)。公用经费55.40万元,较上年增加-5.6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经费及三公经费的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52万元、邮电费1.99万元、差旅费8.43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工会经费1.71万元、福利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52万元、邮电费1.99万元、差旅费8.43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工会经费1.71万元、福利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7.05万元,增长-11.55%,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经费及三公经费的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以及文件柜。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按照年初确定的项目实施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财务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预算完成率、执行制度都比较好,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完成了当年预算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 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