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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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19-03-2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教育支出(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兰州市委的工作部门。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有关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级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七)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科级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审批县区科级行政、事业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调整。
(八)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审批权限负责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进行调整;指导县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九)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十)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十一)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省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全市事业单位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全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情况,处理违反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
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编办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市编办办公自动化和网站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网上相关信息的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协调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全市机构编制统计的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及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编办下设8个内设处室,分别为综合处、体改处、机关处、审改处、事业处、县区处、督查处、事改处。2个下属单位,分别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市编办为行政单位,县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编制30名,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全部为在职人员。下属单位2个,具体为:市登记局为行政单位,县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编制6名,2018年末实有人数5人,全部为在职人员;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为事业单位,科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编制8名,2018年末实有人数6人,全部为在职人员。
(三)预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中共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市编办本级预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预算和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预算。
二、部门预算表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分别是: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5.1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14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06万元、教育支出2.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3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4万元。
1.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545.14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5.14元,占100%。
2.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54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14万元,占87.34%,项目支出69万元,占12.6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5.14万元,比2018年预算执行数增加0.99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426.06万元,基本支出357.06万元,项目支出69万元,占比78.15%,较上年减少23.3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电子编制证购置及其维护费的开支。
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2.38万元,占比0.43%,较上年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51.67万元,占比9.48%,较上年增加10.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预算18.19万元,占比3.33%。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预算2.48万元,占比0.45%。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预算11.62万元,占比2.13%。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预算32.74万元,占比6%,较上年增加6.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6.14万元,比2018年增加78.99万元,增长16.5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应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为40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为7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1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0.5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公务接待费0.56万元,与上年略有增加;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1)2019年基本预算支出73.51万元,比2018年增加8.07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2)2019年专项预算经费69万元,较上年减少78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减少了电子编制证购置及其维护费的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兰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0.76万元,其中服务类0万元,货物类0.76万元,工程类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3.1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57.4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价值73.93万元。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76万元,主要包括:为A4打印机。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教育支出(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兰州市委的工作部门。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有关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级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七)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科级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审批县区科级行政、事业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调整。
(八)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审批权限负责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进行调整;指导县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九)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十)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十一)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省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全市事业单位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全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情况,处理违反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
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编办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市编办办公自动化和网站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网上相关信息的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协调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全市机构编制统计的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及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编办下设8个内设处室,分别为综合处、体改处、机关处、审改处、事业处、县区处、督查处、事改处。2个下属单位,分别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市编办为行政单位,县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编制30名,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全部为在职人员。下属单位2个,具体为:市登记局为行政单位,县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编制6名,2018年末实有人数5人,全部为在职人员;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为事业单位,科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编制8名,2018年末实有人数6人,全部为在职人员。
(三)预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中共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市编办本级预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预算和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预算。
二、部门预算表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分别是: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5.1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14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06万元、教育支出2.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3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4万元。
1.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545.14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5.14元,占100%。
2.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54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14万元,占87.34%,项目支出69万元,占12.6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5.14万元,比2018年预算执行数增加0.99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426.06万元,基本支出357.06万元,项目支出69万元,占比78.15%,较上年减少23.3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电子编制证购置及其维护费的开支。
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2.38万元,占比0.43%,较上年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51.67万元,占比9.48%,较上年增加10.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预算18.19万元,占比3.33%。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预算2.48万元,占比0.45%。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预算11.62万元,占比2.13%。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预算32.74万元,占比6%,较上年增加6.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6.14万元,比2018年增加78.99万元,增长16.5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应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为40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为7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1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0.5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公务接待费0.56万元,与上年略有增加;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1)2019年基本预算支出73.51万元,比2018年增加8.07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2)2019年专项预算经费69万元,较上年减少78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减少了电子编制证购置及其维护费的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兰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0.76万元,其中服务类0万元,货物类0.76万元,工程类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3.1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57.4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价值73.93万元。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76万元,主要包括:为A4打印机。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