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要求,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榆中县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不断提升规矩意识。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持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编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重点学习,并纳入县委党校科级干部培训计划,强化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党管机构编制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全面理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各项流程,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科学配制编制资源。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总体思路,对职能弱化、职能交叉、重复相近的事业单位按要求整合优化,推进事业单位之间优化协调高效。挖掘机构编制资源潜力,加大跨部门统筹调配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科技创新、重点民生、国家安全稳定、基层一线等领域倾斜,重点保障好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安全稳定、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刚性需求。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严格出入编审批制度,定期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确保信息系统中机构、编制、人员等信息真实准确,为科学配制机构编制资源提供数据支撑。
坚持防治并举原则,严格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拔人员经费均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根据《条例》规定的权限、程序,按要求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对个别部门和单位无专题申报、违反审批程序和制度的机构编制送审事项,按照规定不予受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充分发挥“12310”举报平台作用,接听率、办结率均为100%。对于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