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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严把“四关”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信息来源:皋兰县委编办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21-04-3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皋兰县委编办严把“四关”,全力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把好协调关。协调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学习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讨论研究有关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商议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的办法措施,向县委编委提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和建议。

二是规范核编用编管理制度,把好数据关。发挥机构编制部门龙头作用,积极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现有编制、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及职能任务的变化情况,科学核定所需编制,及时提交县委编委会议审定,杜绝私自调编、核编的问题。同时,实行机构编制月报表制度,及时掌握编制变动情况,对各单位编制数、实有人员数、政策性安置人员数、领导职数、超空编情况、人员调动情况做到底子清、数字准。

三是实行人员出入编审核签单制度,把好进人关。严格执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人员调动时,用人单位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组织、人社部门根据专业对口、人岗相适、优化结构的原则商定调入人选,到县委编办办理核编手续。人员调入后,调入单位及时向县委编办提供新增人员详细信息,工作人员及时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上录入和变更。人员出现调出、退休和死亡时,首先要到县委编办办理出编手续,变更实名制管理系统后,再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有空编且在全县总编不超的情况下,经县委编办审核上报招录计划。

四是实行人员工资联审机制,把好监督关。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人员工资联审和行政事业单位调出(减少)人员工资停发审批制度,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工资标准,县委编办审核实有人员和编制,财政部门拨付工资,形成了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逐次审核、统发工资的联审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