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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四融合”抓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20-09-28


  为推进机构职能从“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浙江省丽水市委编办围绕思想融合、履职融合、力量融合、运行融合,通过强化履职意识、“以案说职”、改革评估等方式,推动部门聚焦主责主业,运行优化协同高效,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市域治理体系。

  一、强化履职意识,推动思想融合

  通过领导说、干部考、对外宣等形式创新,强化领导干部的职能意识,增进群众对新设部门的了解,推动干部群众思想融合。

  一是作好“说”字文章,让部门领导熟悉。为强化部门领导职能“印记”,丽水市委编办以“新机构新使命”为主题,围绕多部门联办的“一件事”、多部门多环节监管的事,就机构改革后职责分工、部门工作运行机制变化等内容,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访谈,促进部门“一把手”深入掌握本部门职责。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新机构新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是作好“考”字文章,让干部职工清楚。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围绕县乡新体制、新职能、新边界、新关系,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电商、干部心理等26个领域专题培训。同时在机关组织开展部门职能职责培训,每个部门根据“三定”规定和自身岗位梳理一份履职清单,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探索建立干部知职履职考评机制,在干部选调、提拔、岗位调整、年终测评中,组织开展知职履职综合考评,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作好“宣”字文章,让群众百姓知晓。对已经印发的“三定”按照“能公开全公开”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部门“三定”进行全公开。结合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对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地点等最新信息变化进行一次梳理,通过制作宣传折页,完善“12345”服务咨询热线事项等多形式开展宣传,方便群众查询。

  二、开展“以案说职”,推动履职融合

  以知职、履职、尽职为切入点,通过部门“一把手”现场考学,晒问题、找病根、建机制、抓落实,推动部门履职融合。

  一是全面梳理,查找短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市级61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全覆盖督查调研,查看部门职责划转、工作交接、机制建设、机构运转、人员配备等情况,重点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环境等领域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排查。

  二是现场问职,熟知“三定”。随机抽取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1家部门“一把手”,围绕“三定”职责作3分钟脱稿陈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专业人士围绕职责履行进行提问,“一把手”当场作答;分管副市长进行点评,指出问题所在。通过限时陈述、现场评议、量化打分,倒逼部门“一把手”带头深入研究“三定”规定,实现机关干部知“三定”、清家底。

  三是以案说职,厘清责任。精选制作餐饮油烟监管、违法建设监管、森林火灾防救、优化营商环境等4个案例视频,由部门“一把手”现场认领责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机构编制部门以“流程图+思维导图”的方式,明确案例涉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责任。建立“一件事”全流程职责梳理长效机制,凡有职责争议的复杂事项均通过全流程职责梳理,排查问题、落实责任,建立协作配合机制,避免部门“踢皮球”。

  三、下沉服务重心,推动力量融合

  适应乡镇(街道)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积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

  一是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制定印发《丽水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将撤销并整合的派驻机构事业编制调剂到乡镇(街道),并由乡镇(街道)统筹管理,统一使用,有效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

  二是探索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丽水市委编办梳理公布部门下沉乡镇(街道)高频办事事项清单47项,制定印发了《县乡职责事项清单参考目录(试行)》。同时探索建立县乡职责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和准入、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

  三是整合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按照“能整则整、能放则放”的原则,撤销并整合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实现综合性设置。比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设置“最多跑一次”中心,让“跑一次”成果惠及基层群众;以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为指向,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引导,任务较重乡镇(街道)单独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将涉改的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考核、人事调动(任免)等交由乡镇(街道)负责,保证基层事情有人办、基层事情基层办。

  四、组织改革评估,推动运行融合

  围绕新设机构运行情况、职能划转落实情况、机构编制配置情况开展跟踪评估,以案例形式推动职能机构编制运行融合。

  一是开展调研评估。围绕此次机构改革新设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职能履行和机构运转情况开展效能评估,撰写了《机构改革政府工作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调研与思考》;通过机构、编制、职数等有关数据的统计、综合、分析,就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大花园”建设、开发区营商环境体制等重点工作保障上进行评估,进一步优化职责及内部编制配置、理顺体制机制,充分挖掘潜力,为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对本轮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划转情况进行逐项排查,由移交双方部门以“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划转确认清单”的形式分别盖章确认,特别是对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稳定、防汛抗旱等方面的职责进行重点落实。同时对“三定”中部门存在职责边界分工的公务用车管理、中药产业发展、自然灾害防救等23个事项进行梳理,形成“部门职责边界勘定案例”,防止履职缺位、责任踏空情形。

  三是解决民生难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污染、违章停车、乞讨卖唱、经营加工、油烟管理等社会关注度高而部门存在履责不到位的问题,梳理形成了22个“民生难事谁来办案例”。聚焦机构改革后“事合、人合、心合、力合”主线,梳理汇总“机构改革典型案例”35个,巩固提升机构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