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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多措并举 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20-08-18


  为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青岛市崂山区立足机关职能运行实际,大力开展“三定”规定执行“回头看”、流程再造、清单管理等工作,加快推进机构改革“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

  一、全面检查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和改革后运行情况

  (一)统一部署,组织部门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评估。下发崂山区《关于开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出台“三定”规定的29个部门单位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对单位机关机构编制情况、部门“三定”规定全面落实情况、权责清单执行情况、内部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5个方面的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评估,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时间及预期取得的成效,形成自查报告。对单位在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新举措进行收集汇总,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二)突出重点,梳理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职能。以开展此次“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为契机,结合海洋发展等重点工作,对卫生健康、海洋发展、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进行调研,查明摸清机构编制现状、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履行中出现的新问题,为提升改革成效找准工作着力点。进一步理顺部门间职责边界,对部门现有职责分工进行细化,涉及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或不清晰的表述进一步明确,确实存在职责边界的纳入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市场监督、行政审批、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攻关。

  (三)深入分析,坚持问题导向优化职能配置。结合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自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看各单位“三定”规定中主要职责的表述是否完整,职责是否明确,配置的职能是否到位;按照简政放权要求,对已明确调整的职责是否明确,对承接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是否得到增加和加强,主要职责是否调整理顺;部门在职能履行过程中有无不作为和越位现象;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能,是否分清了主、协办关系,建立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二、全面推进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有关工作

  一是着力打造内部深度融合。以推动部门“三定”规定落实为抓手,将部门“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进行细化分解,聚焦转变职能和优化职责,列出部门及内设机构任务清单,明晰各项工作任务、岗位规范、流程标准等,实现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流程再造。二是着力打造外部高效配合。在部门“三定”规定现有职责分工基础上,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流程再造”实践经验等情况,对部门现有职责分工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涉及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或不清晰的表述,确实存在职责边界的将纳入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形成《崂山区各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三是着力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党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设在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事项牵头部门分别建立完善工作规则,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确定主办、协办关系,明确有关工作由牵头部门启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具体运行方式。

  三、全面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常态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单位调整事项情况,及时跟进清单的动态管理。明确规定了各有关部门为权责清单责任主体,明确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有关职责任务,明确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的动态更新工作要求,确保正确履职、依法行政。

  二是提升权责清单应用效力,推进部门履职尽责。适时动态了解“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有关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重点探索权责清单应用、部门内部运行、外部协作配合等方面评估履职情况,客观分析编制使用效果,督促部门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管理运行的各个方面。

  三是将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对照图表。强化部门“三定”职责与权责清单事项相对应,从流程梳理、职责理顺等环节,探索建立对照图表,实现权责清单与职责配合紧密呼应,为明确职责边界、明确主办协办关系等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