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委编办在巩固扩展机构改革成果上持续发力,围绕“学、督、问、改”,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体系,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立足于“学”,强化部门机构编制意识。机构改革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在部门职能履行中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强化部门的机构编制意识,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得到有效执行。全面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将《条例》宣讲解读纳入党校主体班课程,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中共宿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出台《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管理办法》、《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办法》等,严格规范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机构编制的水平。
二是立足于“督”,拷问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效果。及时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去年市、县两级“三定”规定印发后,第一时间开展市级部门、县(区)的全面督查,查看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是否到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 “三定”规定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考核,重点评估部门职责运行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今年,将机构编制履行情况纳入市委巡视巡察内容,制订了五个方面20个具体指标,对部门党政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及时发现问题,抓好问题整改,作为考量部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
三是立足于“问”,动态调整完善部门职能。“三定”规定的编制与梳理部门权力清单同步启动,并将权力清单制度写入“三定”规定,强调“清单之外无权力”。实行职责动态管理,跟踪查找部门在职责履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防止出现履职不当或空白。目前,已就猪肉储备、河道治理、乡镇违建监管、企业登记注册及监管、餐饮业油烟污染监管等具体职责履行存在问题召开座谈会,形成专题汇报,明确职责分工。针对重点领域职能履行开展专题调研,今年以来,重点走访了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调研了解部门的职能履行、机构运转和机构编制情况。
四是立足于“改”,加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继续巩固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集中精力攻坚重点领域改革,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在去年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完善机构编制配置。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县(区)开展县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清单管权责、一个网格管治理、一个中心管指挥”,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稳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优化基层审批服务,推动执法力量和执法权限向基层下沉,在乡镇(街道)综合设置7-9个职能机构,构建科学完备的基层治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