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是机构改革后续工作的重要内容。河南省新乡市委编办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落实”“深化”“拓展”“巩固”上下功夫,密切跟踪新进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持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围绕改革“关键点”,全面落实任务,确保改革落地见效。本轮机构改革调整幅度较大,涉及范围较广,新组建了很多“大”部门,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保障各部门的有效衔接、高效运转,是机构改革后的一项重要任务。该办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突出工作重点,将跟踪了解新组建机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作为改革后工作关键点,瞄准制约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了解部门职能履行、人员定岗定位、中层领导调整、内设机构挂牌等情况,重点攻坚,着力破解“中阻梗”难题,确保改革落地见效,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二、抓好改革“加力点”,着力调整优化,确保改革纵深发展。 进一步推进各类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把机构职责调整优化同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统一起来,在持续深化机构改革上做文章,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一是根据机构改革部门变动情况,全面调整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二是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设置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机构。三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划转政务公开等职责。四是根据改革后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主管部门。五是根据情指快反处置和电信网络犯罪侦查等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同时积极推进市公安机关城区分局改革工作。六是根据司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工作。
三、把握改革“结合点”,注重统筹推进,确保改革协同高效。在精准推进市本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同时,突出重点领域改革,强化系统集成,切实做到环环相扣,盯住关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不拖延、不滞后,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对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划转行政职能的32家主管部门(单位)全部按程序移交到位,市直45个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全部印发。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完善县乡机构改革成果,做好改革后续运行的跟踪督导,确保职能体系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另外,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制度,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
四、瞄准改革“支撑点”,坚持自查自纠,确保改革整体推进。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机构改革成果,该办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评估问效,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在全市全面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突出各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自查重点,细化整改时限、问题台账、整改措施等具体要求,切实维护机构编制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实名制数据库管理,检查库中各指标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并对库中各指标项存在的错项、漏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逐一进行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