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委编办“四举措”清理规范区级议事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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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20-06-09
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规范权力运行,根据省、市、区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有关工作要求,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委编办扎实开展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按照实际,确定范围。下发《关于健全完善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关于清规范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参照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和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统计表,将全区议事协调机构全部纳入调整范围。目前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细则已全部制定完成,区政府议事协调已分类建账,拟保留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细则同步报送。
二是科学制定模板,强化培训。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模板,工作规则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成员单位任务分工、会议制度、事项审议权限和程序、调研和督促落实制度等7项内容。办公室工作细则主要包括主要职责、工作机制、请示报告制度、调研和事项督导制度等6项内容。召开专题培训会议,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为例进行讲解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时效性和制度规范性。
三是做好两个结合,整体统筹。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制定工作和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内设机构职责任务清单两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明确5月底前完成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制定工作,6月底前完成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制定工作,8月底前完成部门内设机构职责任务清单制定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衔接。将各部门单位议事协调机构涉及事项纳入区直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和内设机构职责编制工作当中,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边界、健全配合协调机制,明确承办科室、压实职责任务,确保流程运行顺畅、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突出审核重点,把好关口。重点审核职责任务。要求议事协调机构逐一明确各个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确定主办、协办关系,确保职责任务分工合理、边界清晰。重点审核相关制度。要求议事协调机构建立会议制度,明确事项审议权限和程序、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全面构建起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重点审核流程。明确了重大事项、一般事项、日常事项的工作运行流程,形成了从酝酿调研到研究论证、从会议审议到督导评估的全链条运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