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优化规划资源部门职能配置 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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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20-04-26
上海市奉贤区委编办结合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积极会同区规划资源局研究规划资源管理服务职能的优化配置,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资源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切实以职能配置的优化带动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效能的提升,促使真正发生“化学反应”,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优化内设机构职能的配置。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思路,进一步理顺内部职能运行体系,对内设机构进行“撤三建三”,并优化相应的职能配置,即将建筑管理科调整为产业科(地质资源管理)、国土用途实施科(地质资源管理科)调整为市政乡村科(征地补偿管理科)、自然资源利用科(征地补偿管理科)调整为综合管理科,分别负责产业项目、市政乡村类项目、六类经营性项目的全部审批及管理事项,推动实现规划资源服务“一门进、一门出、一门清”的改革目标。通过改革,转变以往按业务类型进行“分段管理”的模式,调整为按照项目用地类型进行职能划分,施行“垂直管理”,由一个科室提供一类项目从土地选址到竣工验收的“一条龙”服务,有效解决了管理分散、综合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真正实现了规划资源服务的高效归口管理。
二是按照严控总量、有减有增的思路,优化行政编制资源的配置。此次规划资源局内设机构的调整中,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通过论证评估,将改革前建筑管理科、国土用途实施科、自然资源利用科,对应优化调整为改革后产业科、市政乡村科、综合管理科,做到了“三个不增加”,即不增加内设机构数量、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科级领导职数。同时,通过此次人员编制的调整,积极向有改革任务或意向的部门传递“严控总量”“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的信号,引导各部门加大编制管理思路和方法的创新力度,最大限度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真正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
三是以职能转变激发“化学反应”,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为将此次职能配置优化工作落实到位,区规划资源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使机构改革发生“化学反应”,确保规划资源守底线、保发展的职责真正落实到位,让服务对象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减”字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减证照、减层级、减环节”行动,推动审批流程再造,以减促增,实现规划资源审批工作再提速。如对市政项目待设计方案稳定后,再开展边界确认和土地预审工作,将原来的2次测绘减为1次,避免重复测绘,提升行政效能。在“管”字上下功夫,通过建立线上服务、合规审核、项目抽查等三大机制,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切实将职能从重审批、轻监管向简审批、强监管转变,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风险。在“服”字上下功夫,通过大幅减少科室间相互征询、流转,有效形成精简高效、科学规范的政务服务体制,服务对象不用到多个科室间反复沟通,只需在一个科室即可完成全部服务事项,切实助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规划资源管理服务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