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委编办突出“勤、宽、细、重”统筹推进乡镇和街道权力下放工作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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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20-03-09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县直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工作关系,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委编办突出“勤、宽、细、重”统筹推进乡镇和街道权力下放工作,抓好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最后一环”。
一、加强调研,“勤”沟通
成立专项调研小组,围绕如何厘清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两级关系、下放哪些事权等问题,采取实地考察、专题研讨等方式多次深入全县14个乡镇(街道)专项调研,全面了解乡镇(街道)在目前迫切需要的权力事项及存在的问题,撰写调研报告;坚持勤沟通、多交流,实时对接上级编办,定期与周边县市区联系,研讨实施办法,理清工作思路,结合目前乡镇(街道)实际承接能力,提出建议,为权力下放过程中精准施策提供依据。
二、征求意见,“宽”言路
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参照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拓宽言路,经多次征求14个乡镇(街道)和17个相关县直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将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权限下放,将专业性较强无法有效承接等事项暂不予下放,重点在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初步形成“下放至乡镇(街道)权力事项目录”,确保能放则放、应放尽放。
三、逐项分析,“细”梳理
按照“初审-复审-会审”的审核程序,由编制部门依据各单位职责权限对前期梳理的放权目录进行初审,逐条逐项核定,对不属于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力事项进行剔除;司法部门重点围绕事项名称与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相符、事项能否下放以及赋权方式等方面进行复审,出具《中牟县司法局关于县直部门权力下放事项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反馈至相关单位及时调整;最终通过县政府常务会会审,印发《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和街道下放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确定首批按照委托方式下放至乡镇(街道)的权力事项共10项,涉及住建、人社等7个部门,确保严审细核,精准赋权。
四、健全机制,“重”衔接
印发《中牟县县直职能部门职责下放乡镇和街道准入制度(试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准确把握赋权放权工作实施环节;制定《中牟县下放乡镇和街道权力事项工作任务分解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间,确保放权工作有序进行;强化沟通,注重县直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间衔接,及时解答赋权放权各项政策,针对乡镇(街道)提出的部分下放权限专业性较强、专业人员少等问题,及时对接相关县直部门研讨解决办法,制定人员上岗培训方案,确保乡镇(街道)“接得住、管得好”。
一、加强调研,“勤”沟通
成立专项调研小组,围绕如何厘清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两级关系、下放哪些事权等问题,采取实地考察、专题研讨等方式多次深入全县14个乡镇(街道)专项调研,全面了解乡镇(街道)在目前迫切需要的权力事项及存在的问题,撰写调研报告;坚持勤沟通、多交流,实时对接上级编办,定期与周边县市区联系,研讨实施办法,理清工作思路,结合目前乡镇(街道)实际承接能力,提出建议,为权力下放过程中精准施策提供依据。
二、征求意见,“宽”言路
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参照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拓宽言路,经多次征求14个乡镇(街道)和17个相关县直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将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权限下放,将专业性较强无法有效承接等事项暂不予下放,重点在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初步形成“下放至乡镇(街道)权力事项目录”,确保能放则放、应放尽放。
三、逐项分析,“细”梳理
按照“初审-复审-会审”的审核程序,由编制部门依据各单位职责权限对前期梳理的放权目录进行初审,逐条逐项核定,对不属于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力事项进行剔除;司法部门重点围绕事项名称与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相符、事项能否下放以及赋权方式等方面进行复审,出具《中牟县司法局关于县直部门权力下放事项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反馈至相关单位及时调整;最终通过县政府常务会会审,印发《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和街道下放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确定首批按照委托方式下放至乡镇(街道)的权力事项共10项,涉及住建、人社等7个部门,确保严审细核,精准赋权。
四、健全机制,“重”衔接
印发《中牟县县直职能部门职责下放乡镇和街道准入制度(试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准确把握赋权放权工作实施环节;制定《中牟县下放乡镇和街道权力事项工作任务分解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间,确保放权工作有序进行;强化沟通,注重县直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间衔接,及时解答赋权放权各项政策,针对乡镇(街道)提出的部分下放权限专业性较强、专业人员少等问题,及时对接相关县直部门研讨解决办法,制定人员上岗培训方案,确保乡镇(街道)“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