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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编办严把“三关”力促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皋兰县编办 采集时间:2018-02-20

    在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皋兰县编办紧紧围绕实现政事分开、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政府运行、提高行政效能这条主线,坚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积极探索推行机制体制运行新模式,严把“三个关口”,力促改革试点工作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
    一是严把职能移交关。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能与执法机构职能联系密切的,全部移交到本系统综合执法机构或主管部门承担;没有执法机构的,在确保法律法规依据充分的基础上,继续交由事业单位承担,并管住管好,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将事业单位承担的办件量不多、工作任务量不大的行政许可等职能交由主管部门承担;办件量或工作任务量较大的行政许可等职能,其前期工作中受理登记、技术支持、辅助支撑等环节,继续保留在原单位,审批、决定、决策等环节移交主管部门承担。
    二是严把机构整合关。将承担相近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撤并或调整其隶属关系,使管理体制更顺畅。将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调整到局综合执法机构,如对交通等没有综合执法机构的行业系统设立新的综合执法机构。行政职能剥离后,逐一明确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职能和行政支持性、辅助性职能,并进一步整合优化,厘清政府与事业单位边界,明晰事业单位公益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名称,将名称由“xxx委(局、办)”更名为“xxx中心(站、所)”,并对事业单位使用“管理”字样的名称进行规范。
    三是严把编制置换关。按照中央编制置换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对各涉改主管部门编制置换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各涉改主管部门用于置换的行政编制必须是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必须按3:2比例进行置换,主要用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进行置换,改革中出现人员超编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制定逐步过渡消化的具体措施,2020年年底前消化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