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编办“三举措”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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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19-06-05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水平,重庆市璧山区委编办“三举措”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一、强化档案管理制度学习。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不断细化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机制。
二、严格档案材料的审核整理。一是严格审核材料,对办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年度报告、注销、证书补领等登记管理事项提供的材料严格审核,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内容填写规范、签字签章真实有效。二是再次检查整理,在档案整理过程中,再次认真审核,对完整的材料进行排序、编码、制作目录、装订成册。
三、妥善存放保管档案资料。为规范归档,按照“一户一档,专柜存放”要求,区委编办配置了档案柜、档案盒,做到卷内资料和卷宗排放有序,目录内容全面清晰,查询快捷,严格执行登记档案信息查询制度,专人专管,详细记录档案查询和借阅情况,在确保档案安全前提下为单位和个人获取档案信息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