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稳步实施党政机构改革 推动机构职能精简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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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19-07-15
黑龙江佳木斯市对标改革要求,把握关键环节,卡准时间节点,把党政机构改革作为事关全局、事关和谐稳定大局的大事、要事来抓,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机构职能精简整合,确保行政资源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务干部全覆盖。佳木斯市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职责明确写入“三定”规定职责部分。在“三定”规定中明确行政正职兼任党组书记,并对教育、卫生等6个市直较大部门设置了党组副书记,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同时,对各部门党组织中设置机关党委的,配备了专职副书记,对设置党总支、党支部的,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实现了专职党务干部配备全覆盖。
二是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实现权责统一。“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的基本依据,是机构改革工作必须紧紧抓住的“牛鼻子”。改革中,佳木斯市坚持“权责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重新界定和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在全面梳理部门职责过程中,要求各部门对增加、减少及与原“三定”规定表述不一致的事项逐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通过制定和完善部门“三定”规定,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确保了部门间运转顺畅。
三是强化内部职责整合,全面推行大科室制。佳木斯市以此次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机构优化整合和大科(室)制改革的要求,结合该市编制总量实际,内设机构原则上与省对口部门实行“一对多”,“一对一”属特例。原则上,一项职责不能分由多个科室承担,承担多项主要职责的科室不低于业务科室数量的70%。
四是科学制定核编标准,提高编制使用效能。该市坚持以工作职责和任务量为审核标准,以职责定科室,以科室核编制,利用领导职数+基础编制+增幅编制这一计算公式来计算部门编制,实行大科(室)制,根据科室承担主要职责数量、管理幅度和深度,通过明确科室编制分配数,最终测算出部门编制总量,做到了编制分配与职责相匹配。并在保证各部门工作运行基础上,重点保障新组建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部门用编,实现编制资源基础性作用和激励性作用的有机结合,从源头上解决编制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五是明确领导职数核定标准,夯实干部管理工作基础。在处级领导职数核定上,党政机关领导职数原则上以1正3副为基数,不突破1正4副,根据现有编制规模和改革后职责任务调整及管理幅度进行职数的增减。在科级领导职数核定上,根据内设机构编制分配数量核定领导职数。同时,对全市171家单位从1997年至2018年所有职数核定文件进行了整理,编制了《佳木斯市职数核定文件汇编》,做到每个职数核定都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