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市委编办三三制推进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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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19-07-18
镇江市委编办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采取“三三制”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控制用工规模,适应事业单位人员去求,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一是以“三项要求”统领,确保编外用工只减不增。对编外用工限额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再批准使用编外用工,限定编外用工行政事务、技术辅助等岗位,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等及时清退。
二是以“三项评估”为依据,确保编外用工科学核定。对申请使用编外用工单位的“现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结构及编外用工情况”“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工作量”“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量化评估,科学论证有无必要配备编外用工,避免资源浪费、人浮于事,确保科学配置编外用工资源。
三是以“三级差额”为制约,确保编外用工结构合理。综合考虑事业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承担职能等要素,对全额拨款、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分别核定编外用工限额,实行差额管理,并适当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窗口等领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
一是以“三项要求”统领,确保编外用工只减不增。对编外用工限额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再批准使用编外用工,限定编外用工行政事务、技术辅助等岗位,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等及时清退。
二是以“三项评估”为依据,确保编外用工科学核定。对申请使用编外用工单位的“现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结构及编外用工情况”“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工作量”“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量化评估,科学论证有无必要配备编外用工,避免资源浪费、人浮于事,确保科学配置编外用工资源。
三是以“三级差额”为制约,确保编外用工结构合理。综合考虑事业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承担职能等要素,对全额拨款、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分别核定编外用工限额,实行差额管理,并适当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窗口等领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