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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编办念好“三字经”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城关区编办 采集时间:2018-04-30

    城关区编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精神,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突出“精细、动态、准确”,健全数据资料,规范日常管理,严格审核比对,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搭建平台,在“细”上下功夫。将机构编制批文、干部职工花名册、人员变动花名册和个人基本信息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包含电子照片、身份证号、毕业院校、进入形式等27项内容,切实做到应录尽录,实行精细化管理,并对应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档案,下发了机构编制管理册,印制了机构编制管理证。
    二是规范管理,在“动”上做文章。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发生变动时,务必持相关文件资料及审批手续在30日内到编办办理相关变动调整事宜。并对涉及调整机构编制、补充工作人员、配备领 导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的,组织、机构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之间相互抄送备案,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
    三、严格审核,在“准”上想办法。区编办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册》、《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构编制业务台帐以及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进行比对、核查,确保“册、证、帐、库”四统一。同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应各自工作范围,相应建立业务台帐,在月底与机构编制业务台帐进行核对,确保各自职能范围内的数据相一致、信息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