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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编办推行“三个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城关区编办 采集时间:2017-04-27

    近年来,城关区编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办事程序,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推行机构编制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年度用编程序标准化。规定各用编单位年初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用编计划,编办集中审核编制数及实有人员数,严控空编率,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人员调动程序标准化。规范在职人员调动流程,步骤清晰,内容完善,提升了办事效率,努力突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是入编销编程序标准化。完善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人员入编、减员销编的流程,以及办理手续应带齐的相关材料,明确报送和受理时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