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编办采取四项措施 着力推进“控编减编”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市编办体改处
采集时间:2017-04-26
兰州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有关精神,采取四项措施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着力控编减编。
一、向改革要编制,力求精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通过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节约行政成本。严格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严格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增设事业机构,一律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空编全部收回;从严审批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编制规模原则上不再扩大。
二、以制度控编制,力求管住。完善机构编制决策机制。修订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编委组成人员、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及工作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坚持机构编制事项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原则,机构编制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提交市编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建立部门间协同机制及监督约束机制。明确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职责,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各部门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形成控编减编工作合力。
三、向管理要编制,力求增效。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按照“一单位一档案”的原则,建立完善机构编制档案;严格使用《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定编缺员证明卡》,超编单位一律不允许新进人员。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加快建成机关OA网络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严格限制超编进人等违规行为发生。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对事业单位实施有效监管。通过加强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转变个别部门领导干部“缺编、要编”的陈旧观念,减少控编减编工作阻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四、保民生调编制,力求盘活。撤并整合一批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职能相近的执法队伍、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对职能消失、弱化的事业单位及时予以撤销。回收部分事业单位空编,动态调整盘活编制资源,在教育、卫生系统探索推行事业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编制资源优先用于基层一线、民生领域。
一、向改革要编制,力求精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通过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节约行政成本。严格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严格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增设事业机构,一律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空编全部收回;从严审批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编制规模原则上不再扩大。
二、以制度控编制,力求管住。完善机构编制决策机制。修订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编委组成人员、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及工作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坚持机构编制事项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原则,机构编制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提交市编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建立部门间协同机制及监督约束机制。明确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职责,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各部门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形成控编减编工作合力。
三、向管理要编制,力求增效。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按照“一单位一档案”的原则,建立完善机构编制档案;严格使用《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定编缺员证明卡》,超编单位一律不允许新进人员。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加快建成机关OA网络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严格限制超编进人等违规行为发生。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对事业单位实施有效监管。通过加强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转变个别部门领导干部“缺编、要编”的陈旧观念,减少控编减编工作阻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四、保民生调编制,力求盘活。撤并整合一批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职能相近的执法队伍、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对职能消失、弱化的事业单位及时予以撤销。回收部分事业单位空编,动态调整盘活编制资源,在教育、卫生系统探索推行事业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编制资源优先用于基层一线、民生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