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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编办“减”字出实招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信息来源:市编办机关处 文章作者:红古区编办 采集时间:2017-02-28

    红古区编办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切实提高管控水平,从“减”字上想办法、出实招。
    一是严控机构数量。除中央有明确规定或落实省市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一律不新设机构。确需设立的,严格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批。继续开展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对于职能弱化、设置分散、规模过小、职责相近、职能交叉的事业单位进行撤销和整合,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配置,确保6月底前将事业单位机构数缩减10%以上。
    二是严格编制管理。按各单位保留的空余编制不得超过该单位编制10%的原则,对全区各事业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评估,并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加强实名制管理,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电子编制管理证制度,完善组织、编办、财政和人社部门间相关数据的月通报制度,实行机构编制月通报制度。注重发挥实名制数据库作用,加强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提升数据使用效益。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将核查情况作为2017年目标管理考核机构编制评分的重要依据。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联合纪委、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开展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借调人员专项活动,有效防止人员无序流动、混编混岗等问题的发生。加大对“12310”机构编制违规举报热线的宣传,落实举报受理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