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文件要求以及省委编办督促检查工作安排,辽宁省鞍山市结合全市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调研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实地核查和问题整改等举措,全面掌握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有效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调高效、不断提高履职服务能力水平。
一、多方联动,主动自查
为落实省委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要求,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市委编办工作汇报,市委主要领导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指出要将此次督查作为全市今年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大体检,巩固改革成果,坚决防止机构编制反弹。市委编办制定下发《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限,细化分工,制作工作模板、工作流程,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委巡察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4个督导组赴全市3县4区及70多个部门单位开展联合督查。督导组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乡镇(街道)履职情况及违规设置机构等重点督查内容,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访、个别访谈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全面梳理,找准问题
鞍山市对市本级、3县(市)4区、55个乡镇、40个街道共计1200个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做到无死角、全覆盖。通过总结梳理,汇总分析,形成1个自查报告和5个专项工作报告。经各单位自评自查、现场核查后,全面梳理出4类问题:一是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方面还不够系统全面和持续深入;二是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事业单位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协调沟通等工作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编制统筹管理使用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编制使用效益需不断提高。
三、细化措施,督促整改
针对自查发现能够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常态化、制度化。在本轮强化督促学习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学习制度,尤其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定期督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市、县两级的培训研讨班,不断丰富学习方法和载体,促进系统内的机构编制干部和系统外的组织人事干部学考结合,学用结合;将学习内容列入党校主体班次课程安排计划,做到主要领导要熟悉、业务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
二是严格执行《条例》,不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在对《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通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完成的基础上,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按照《条例》规定,定期开展《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共鞍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鞍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开展日常工作。
三是创新事业编制管理,持续深化改革。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结合实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优化服务群众、增强城市活力来谋划机构编制工作。在医疗、教育领域,拓宽改革思路,创新事业编制改革和管理。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