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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兴化市委编办创新“1+2+3”工作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20-04-27


  近年来,江苏泰州兴化市委编办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丰富督查手段,转换督查方式,创新推出“1+2+3”工作机制,将监督检查打造成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捍卫机构编制政策红线的“利剑”。

  一、依托“1个系统”,夯实督查基础。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全面掌控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夯实进人用编监督检查的基础。一是扎口人员增减,形成“闭环”。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编通知单》、《编外合同制人员增(减)备案通知单》,人员进出形成“闭环”扎口管理,并实时调整实名制数据库,确保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二是规范操作流程,形成“模板”。详细制定实名制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各类事项所需提供的材料;严格业务审批制度,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办理,从源头上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推进结果运用,形成“链条”。将《通知单》作为办理工资审批、社会保险缴费等事项的依据,构建起机构编制与财政、组织人社、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整体联动机制。

  二、抓好“2个手段”,凝聚督查合力。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中,坚持用好“两个手段”,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方面,勤于苦练内功。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对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控编减编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改革和重点工作精准落地;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查找和纠正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另一方面,善于借势发力。利用乡镇区划调整、新进人员管控、自然减员、人事调整等机会,推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同时,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整体合力。

  三、坚持“3个结合”,提升督查质效。将督查工作嵌入到机构编制管理和改革推进的各个环节,以督促管。一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实名制管理、年度统计等工作,对部门机构、编制、人员等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控;联合相关部门,围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编外用工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直击问题,“亮剑”严查。二是坚持部门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适时组织各部门(单位)对职责履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机构编制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坚持督查与评估相结合。对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事前认真做好研究论证,形成有理有据的建议方案,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事项审批后,做好跟踪评估和督导落实,形成全程监督的闭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