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突出“三性” 精准施策开创督查工作新局面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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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20-03-26
督查工作是全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推进各项工作部署、任务目标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是畅通政令、提高效率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着眼保障决策落实、推进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成效,积极探索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有效形式,“督”有实,“查”有果,有力地促进了机关高效运转、政令畅通和国家、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创新督查理念、优化督查方式,重点突出服务性、时效性和精准性,努力开创督查工作新局面,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突出服务性,提升督查工作的“温度”
督查是为了相关任务更加准时、更加深入地推进,具体工作需同相关处室配合落实。为了不给相关处室增加额外的负担,我们转变观念,突出督查工作的服务性,从优化处室工作流程、规范日常管理入手,在“润物细无声”中完成相关事项的督查督办,提升督查工作的“温度”。
一是分门别类,责任到人。我们根据不同的事项类别,将督查事项分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事项、自治区领导批示事项、编委会议定事项、年度目标任务、室务会议定事项、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日常办理事项和其他督查事项10大类,并根据处室人员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是规范运转,简化程序。对于外部转来的督查事项,如自治区领导批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等,根据办领导的批示精神,在转到相关处室的同时,发送相关督查人员根据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对于办内形成的督查事项,如年度目标任务、相关会议议定事项等,相关督查人员直接根据完成时限进行督办。督查人员接到督办事项后,直接与具体办理人员对接,进行提醒和督办,减少其他中间环节,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台账,挂账销号。对于每一类督查事项,由相关督查人员建立督查台账,科学确定各类台账任务及项目,各项台账均细化设置督查事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处室(单位)和配合处室(单位),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挂账销号,确保各项督查事项及进展情况一目了然。
二、突出实效性,加大督查工作的力度
原来每周在OA办公平台上发布督查通知单,有些紧急事项得不到及时的提醒,容易发生漏件、误件等问题。为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我们统筹使用跟踪督办、定期督查、通报反馈等督查手段,灵活运用电话督查、信息化办公系统督查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突出督查工作的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无遗漏。
一是每天督办。对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事项、自治区领导批示事项及日常办理事项等办理周期较短、时限要求明确的事项,到期前两天督查人员都要进行电话提醒,到期当天对办结情况进行确认,对逾期的事项每天进行跟踪,直到办结销号为止。
二是每月调度。对于年度目标任务、相关会议议定事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办理周期较长的事项,督查人员每月到具体办理处室面对面了解办理进度,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三是每季通报。每季度工作例会上对各类督查事项进行通报,对没有完成的事项逐一列举,并通报进度、说明原因,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四是年度考核。建立完善督查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日常督查、定期督查结果作为各处室单位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提质增效。
三、突出针对性,强化督查工作的准度
对于不同的督查事项,区分“轻重缓急”,采取不同的督查方式,把握工作节奏,确保督查工作目标明确、行动有序。
一是把领导批示事项作为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自治区领导批示事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办领导高度重视,各处室全力落实。我们持续加大对自治区领导批示事项及相关会议议定事项等重要工作的督办力度,明确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明确时限要求,并指定专人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即时办结事项不过日,限时办结事项不超期,长期坚持任务不延误。
二是把年度责任目标作为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年度责任目标是我办工作的主责和主业,是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的主渠道。我们依据年度工作要点和处室责任目标台账,突出任务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跟踪督导,对照目标任务完成要求,及时跟踪梳理推进进度,查工作痕迹、查佐证材料、查工作成果,逐项、逐件促落实、问成效,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把日常办理事项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日常办理件数量多、内容杂、时限要求急,是工作量最大、也最容易发生漏件拖件问题的督查内容。对于盟市厅局报来的日常办理件,我们及时列入台账,及时跟踪督办,及时挂账销号,有效防止了漏件、误件、拖件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