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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管理类用语释义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3-11-01

   1.机构管理
 机构管理指对机构的数额、规格、名称、职责等内容的确定和调整。机构是职责的载体,职责是机构的内核,一定的职责需要设立一定的机构来承担。机构管理就是要根据职责定机构,根据职责的变化适时调整机构,使机构设置更好地适应职责履行的需要。
2. 机构设置标准
 机构设置标准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责、业务范围、工作任务等情况而确定的设置机构的准则和依据。机构设置标准内容一般应包括机构设置的原则、管理层级、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机构规格、机构性质、类型等。
3.机构改革方案
 机构改革方案指为了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进行改革和调整的具体规划。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方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省级政府的机构改革方案由省级党委、政府研究提出,报中央批准后实施。省级以下各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由上级党委、政府审批。市级政府在审批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具体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及变动时,要向省级政府备案,省级政府在审批市级政府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具体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及变动时要向中央备案。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一般比较原则,通常包括机构改革的依据、主要目标和任务、改革后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等内容。 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常比较详细,主要包括:一是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省工作实际,提出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是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这是改革方案的核心部分。包括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管理体制、严控人员编制等。三是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法、步骤,采取必要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四是机构设置表。机构设置表是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一般以附件形式将改革后政府的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等详细列出。
4.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指一个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以两个名称对外开展工作。所谓一个机构,就是一个领导班子、 一套内设机构,统一核定编制、配备领导职数、设置内设机构。所谓两块牌子,是指某一机构有两个名称,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外使用相应的名称,分别刻制印章。一个机构, 两块牌子,不是两个机构。采取两块牌子的机构形式,只限于表示两种性质相同的身份,只能同为行政机构,或同为事业单位。
5.机关
 机关指为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公共事务而设立的机构。在我国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 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军队中的各级机关。
6.政府工作部门
 政府工作部门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而设置的,分别负责组织和管理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部门。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或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等几种类型。省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分为办公厅和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或办公厅和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分类,统称为政府工作部门。
7.政府组成部门
 政府组成部门指履行政府基本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设置的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名称一般都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省级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限额内设置,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不使用“组成部门”的提法,统称为“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