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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国土局以权力“瘦身”实现履职“强身”
信息来源:市编办机关处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7-03-31

    近期,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市审改办梳理调整权责事项的要求,结合“治转提”专项行动,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等五项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为依据,逐项逐条梳理权责事项并相应调整。通过权责事项的调整,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庸、懒、散、慢、混、卡”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一是行政权力事项“瘦身”。按照“应接必接、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等精神,取消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权年检、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采矿权价款评估审查备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二级)审查备案等6项权力事项,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企业审批事项和办事环节。
    二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不动产登记机构1年多的职责履行情况,对不动产登记的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取消原土地登记的3项行政确认和1项行政征收事项,新增不动产登记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事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细化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补换证登记、更正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11类35个子项。同时,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要求,明确登记实施依据、申请主体、申请材料、审核要点等登记要素。通过调整不动产登记权责清单的调整,完善了配套制度,提高了服务效能,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市国土局36项行政处罚权进行了梳理,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告知、送达等规则,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规范执法资格,减少自由裁量权,强化责任追究,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