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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坚持“三抓三促” 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21-03-13

  安徽省自2002年以来,采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改革攻坚三阶段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路径、稳妥推进实施,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一、抓转企改制,促事企分开。省级按照省委2005年有关改革部署,结合文化等行业体制改革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市县立足本地实际,针对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专业技术强、具备改制条件的推进转企改制。通过改革,进一步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理顺了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关系,促进“事企分开”,将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交给市场,一批经营类事业单位转换体制机制,转制企业实现战略重组,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经济效益大幅提高。
  二、抓撤并整合,促布局优化。针对职能弱化、名存实亡或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低的单位,通过撤销、整合至职责任务相近公益类事业单位、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等方式推进改革。改革后,各地事业单位总量有效精简,布局结构更加优化,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履职提供支撑保障的能力更加强化。利用整合腾空出的事业编制资源,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生态环境、扶贫等事关国计民生等重要领域的人员编制,有力保障了公益事业发展。
  三、抓职能归位,促活力激发。对部分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剥离经营性职能交由企业承担,重新明确单位职责,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如部分市县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国有林场改革,将有关国有林场承担的生产经营职能予以剥离,强化造林护林等公益服务职能,促进国有林场在生态修复和建设中提升资源管理活力,有效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发挥国有林场在坚守生态红线中的骨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