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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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14-06-2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社会功能的不同,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个类别。对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应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留下“中坚”,完善两类。按照分类改革思路,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公益服务类将成为事业单位的构成主体,也就是所谓的“甩掉两头、留下中坚”。但“留下中坚”,并不是原样不动地留下,而是要对其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这其间包括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职员制和加强监督等,强化其公益属性。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划分为两类: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规范人事管理。
明确地位,分类管理。分类后不同的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和人事管理有区别。根据不同单位法律地位的不同,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模式。从实际情况看,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确实存在差别。主要表现为,它们是否应该或真正能够直接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例如,有些是直接为特定党政机关、部门服务的事业单位,如政策研究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等,这类机构从根本上看,其行为责任主要由上级机关承担,应属于机关内设服务机构,不应一刀切地要求其与主管部门脱钩,并应加强其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有些则是能够并应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单位,如医院、学校等公益或准公益机构,它们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应属于平等民事主体的关系。对于这类事业单位,应给予充分的授权,保证其自主决定内部管理事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好的承担社会公益职责。同时,要加快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标准和职位规范,使各类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基本任职资格、服务标准等方面,实现规范与标准化。要尊重不同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律,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明确其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依法监督和管理。
强调“公益”,稳妥推进。分类改革要实现三个目的:一是实现“政事分离”和“企事分离”,把不具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交给市场,把真正具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还原本色,由政府财政提供保障。二是实现政府职能归位,不应由政府提供服务的,从现有事业单位剥离,交给社会去做。三是改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可以通过采购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采取“花钱买服务”和“养事不养人”的办法,用市场化的方式组织生产和供应,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的效能和品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涉及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方面利益的调整,改革难度可想而知,特别是在一些市场化程度较低、政府对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的地区。事业单位是政府公共服务任务的主要承担者,是发展教育、科技、医疗等社会事业和民生的重要力量。因此,要格外珍惜和强调“公益”理念,真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这样才能实现改革的目标。
留下“中坚”,完善两类。按照分类改革思路,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公益服务类将成为事业单位的构成主体,也就是所谓的“甩掉两头、留下中坚”。但“留下中坚”,并不是原样不动地留下,而是要对其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这其间包括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职员制和加强监督等,强化其公益属性。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划分为两类: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规范人事管理。
明确地位,分类管理。分类后不同的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和人事管理有区别。根据不同单位法律地位的不同,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模式。从实际情况看,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确实存在差别。主要表现为,它们是否应该或真正能够直接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例如,有些是直接为特定党政机关、部门服务的事业单位,如政策研究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等,这类机构从根本上看,其行为责任主要由上级机关承担,应属于机关内设服务机构,不应一刀切地要求其与主管部门脱钩,并应加强其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有些则是能够并应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单位,如医院、学校等公益或准公益机构,它们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应属于平等民事主体的关系。对于这类事业单位,应给予充分的授权,保证其自主决定内部管理事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好的承担社会公益职责。同时,要加快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标准和职位规范,使各类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基本任职资格、服务标准等方面,实现规范与标准化。要尊重不同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律,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明确其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依法监督和管理。
强调“公益”,稳妥推进。分类改革要实现三个目的:一是实现“政事分离”和“企事分离”,把不具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交给市场,把真正具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还原本色,由政府财政提供保障。二是实现政府职能归位,不应由政府提供服务的,从现有事业单位剥离,交给社会去做。三是改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可以通过采购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采取“花钱买服务”和“养事不养人”的办法,用市场化的方式组织生产和供应,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的效能和品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涉及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方面利益的调整,改革难度可想而知,特别是在一些市场化程度较低、政府对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的地区。事业单位是政府公共服务任务的主要承担者,是发展教育、科技、医疗等社会事业和民生的重要力量。因此,要格外珍惜和强调“公益”理念,真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这样才能实现改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