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编办三项举措从严控制事业编制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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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13-12-27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广东省韶关市编办采取三项举措有效管住管活管好事业编制,积极探索机构编制长效管理机制,从严控制事业编制总量,确保实现事业编制总量只减不增。
一、明确目标,“管住”事业编制总量。坚决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严格控制事业编制总量,明确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五年内只减不增,实现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在明确控编目标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统筹研究,在既不突破事业编制使用总量、又满足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总量控制计划,有效控制事业编制总量增长。
二、盘活存量,“管活”事业编制资源。在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公益服务供求变化状况,动态调整事业单位类型和机构编制。对确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新设事业单位或增加事业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增有减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确保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在限额以内。通过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不断调整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处理好总量控制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充分挖掘现有编制潜力,实现事业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
三、强化管理,“管好”事业编制使用。一是在编制日常管理上,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账制度,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现状和有关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统一的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各项数据的实时性与准确性,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在编制的使用上,实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财政、人社与编制部门间的联动机制,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须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用编申请,机构编制部门对符合用编条件的事业单位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事业单位凭编制使用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充人员手续。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的建立,使机构编制部门提前掌握事业编制需求情况,在事业编制使用上实现了精确控制。
一、明确目标,“管住”事业编制总量。坚决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严格控制事业编制总量,明确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五年内只减不增,实现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在明确控编目标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统筹研究,在既不突破事业编制使用总量、又满足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总量控制计划,有效控制事业编制总量增长。
二、盘活存量,“管活”事业编制资源。在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公益服务供求变化状况,动态调整事业单位类型和机构编制。对确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新设事业单位或增加事业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增有减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确保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在限额以内。通过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不断调整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处理好总量控制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充分挖掘现有编制潜力,实现事业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
三、强化管理,“管好”事业编制使用。一是在编制日常管理上,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账制度,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现状和有关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统一的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各项数据的实时性与准确性,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在编制的使用上,实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财政、人社与编制部门间的联动机制,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须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用编申请,机构编制部门对符合用编条件的事业单位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事业单位凭编制使用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充人员手续。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的建立,使机构编制部门提前掌握事业编制需求情况,在事业编制使用上实现了精确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