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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海宁市严把“四关”推动编外用工管理出实效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20-06-11


  浙江嘉兴海宁市深入贯彻机构改革精神和上级要求,在编外用工管理上突出严格准入、规范使用、科学管理、联动监管,建立了“全覆盖、全管控、全联动”的编外用工管理模式。

  一是严把准入关。在建章立制上,从2008年起面向部门和镇(街道)相继出台4个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文件,建立健全编外用工指标核准、用人申报、多部门监管等机制。在准入原则上,采取“三不”原则,即在总量内编外用工控制数不新增;现有编内人员能够正常开展工作不得使用编外用工;行政执法、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不得使用编外用工。

  二是严把使用关。一是严格用工程序,明确编外用工计划须先经编办核准,未经核准不得擅自使用编外用工。二是严格招聘程序,新增招聘原则上须在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三是严格纳岗程序。编外人员聘用后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报人社、编办实名备案。四是严格日常管理。建立编外用工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升级实名制系统编外人员批量审核、划转等功能,推动编外人员信息实时更新,今年以来已累计维护编外用工信息7000余条次。

  三是严把监管关。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编外与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在人员规模、预算经费、招录程序、审计等方面相互协调、密切联动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将编外用工管理情况列入巡视巡察、审计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范围。近年来,编办与多部门联合,通过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构编制核查、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开展检查10余次,发现编外用工管理方面问题10余起,并严肃整改、立查立改。

  四是严把评估关。定期对编外用工使用较多部门开展评估,并进一步引导部门用活用好编外人员,转变管理理念。如市民政局不断转变用工理念,通过购买社工服务,将有关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项目委托给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减少使用编外用工,切实由“养人”到“办事”观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