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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河区“三严格三规范”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8-07-10

    为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发展,七里河区编办立足“管住、管细、管活”的思路,严格管理和规范全区机构编制,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实现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有序。
    严格机构设置,规范配备人员。按照中央和省市各项规定,不擅自设立各类机构。对于机构部门的设立、调整或撤并等事项,经研究同意后报省、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批。深入调研设置机构部门的职能职责,在不突破“底线”的原则下,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设置单位的规格、内设科室、职数配备、人员结构等事项,并对区委、区政府重点改革的经济、民生等部门倾斜,配齐配强重点改革领域的专业力量。对因工作需要新增人员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编制限额内,通过请示、研究、批复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到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申请和办理。
    严格编制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区编办牵头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相互配合制约机制,规范全区编制使用程序,从源头上控制人员无序增长。要求对未履行编制使用手续的单位,组织、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不列入编制、不核定工资标准、不核拨经费、不纳入统发工资范围。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和程序,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审核,要求全区各部门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
    严格实名制度,规范数据统计。用好用活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指定专人进行系统运用管理,实时掌控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等情况,实现全区机构编制动态监控。实行“基本统计”+“专项调查”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统计数据年度报告制度,准确填报机构个数、部门领导职数、编制数等内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