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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三种方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皋兰县编办 采集时间:2018-06-25

    一是坚持“集中办理+联系帮扶”工作法。镇级建立为民服务大厅,有机整合民政办、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群众工作站、综治维稳中心以及镇政府职能站所职能,为党员、群众办理各项便民事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导员,党委副书记担任主任,常设两名办公人员,其他部门按日轮流值班,为党员、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村统一设立党群活动室,整合党员活动室、群众工作室、技术服务室等职能,村“两委”班子成员轮流值班。镇为民服务大厅和村党群活动室设立公示牌、导视图、公开栏,将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事项进行“人员、内容、程序、承诺”五公开。将服务项目、服务电话、政策规定等制成《服务指南》,提高办事的透明度。针对个别农户困难较多、工作难度大的问题,建立干部帮扶重点群众机制,有效补充镇为民服务大厅和村党群活动室服务空白。
    二是坚持“定向服务+走动服务”工作法。为民服务大厅和党群活动室地点固定、人员稳定,方便群众办事,丰富办公方式。对镇级重点工作、重要项目,抽调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门工作队,驻村定点服务。建立各镇党员干部常态走访机制,为民服务大厅有计划地安排职能站所干部到村入户走访调研。为民服务大厅抽调财政、土地、执法等职能部门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现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现场解决问题。
    三是坚持“便民服务+自助服务”工作法。在村级组织体系建设中,推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制度,形成代表经常性联系群众机制,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在响应社情民意中的前哨优势,及时反馈群众想法、意愿,将群众的意愿及时体现在村务决策中。在所有自然村,统一推选“乡贤”、“红白理事会”等群众团体,及时化解群众生活中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经营,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并鼓励合作组织跨村联合、跨产业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