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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编办严把编制使用审核关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红古区编办 采集时间:2017-03-16

    为了加强编制管理,优化配置编制资源,完善用编审批制度,红古区编办着力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程序,严把编制使用审核关,有效防止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不按程序进人,从源头上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无序增长。
    一是坚持事前审批原则。机关事业单位补充或公开招录(选聘)人员,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用编申请。编办根据申请单位的编制空缺、人员结构等情况,确定申请单位的补充或招录人数。
    二是坚持编内进人原则。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包括领导干部调整、工作人员调动、公开招录(选聘)、政策性安置等,都应在核定的编制内进行,满编的要先出后进,超编的只出不进。
    三是坚持动态管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出、退休、开除、辞职、死亡后,及时持相关证明到编办办理出编手续。做好人员出编核减工作,确保人员入编继续呈现“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