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三明确”深入做好机构编制严控工作
信息来源:市编办机关处转载于中编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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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15-11-06
杭州市编办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和控编减编精神,以“三明确”为统揽深入做好机构编制严控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研究部署三年用编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未来三年全市用编总体方案》,明确未来三年该市控制人员编制增长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措施要求,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同意后推进实施。
二是明确原则,科学制定市本级每年刚性编制使用计划。如2015年编制使用刚性标准和原则:党政群行政编制按空编1/2比例核定用编计划;参公编制按空编1/3比例核定用编计划;行政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按“出一进一”把握;政策性安置任务纳入用编计划一并考虑;各类编制当年减员不补员等。
三是明确责任,强化区、县(市)属地管理责任。依托实名制系统,加强督查,每月形成全市人员编制变得情况统计报表,向市、县(市、区)两级党政领导报送,要求当地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对控制当地编制使用工作负总责,对现有各类行政超编要逐年消化,重点严控行政编制使用,适度控制事业编制使用。对超编问题相对突出的区、县(市)开展走访调研,通报当前该市控制人员编制增长方面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同时,积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理念,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服务事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通过以上种种举措,有效遏制了人员编制增长势头。
一是明确目标,研究部署三年用编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未来三年全市用编总体方案》,明确未来三年该市控制人员编制增长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措施要求,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同意后推进实施。
二是明确原则,科学制定市本级每年刚性编制使用计划。如2015年编制使用刚性标准和原则:党政群行政编制按空编1/2比例核定用编计划;参公编制按空编1/3比例核定用编计划;行政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按“出一进一”把握;政策性安置任务纳入用编计划一并考虑;各类编制当年减员不补员等。
三是明确责任,强化区、县(市)属地管理责任。依托实名制系统,加强督查,每月形成全市人员编制变得情况统计报表,向市、县(市、区)两级党政领导报送,要求当地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对控制当地编制使用工作负总责,对现有各类行政超编要逐年消化,重点严控行政编制使用,适度控制事业编制使用。对超编问题相对突出的区、县(市)开展走访调研,通报当前该市控制人员编制增长方面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同时,积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理念,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服务事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通过以上种种举措,有效遏制了人员编制增长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