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编办“三个坚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榆中县编办
采集时间:2015-07-31
近年来,榆中县编办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机构编制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转变工作思路,严格落实“三个坚持”,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凡涉及机构编制的相关事宜,没有法定依据不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机构的设置、编制的增减进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评估。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对职能弱化或消亡、人员盈余的单位进行及时调整、撤销、合并;对职能确需强化,人员编制确需增加的单位,则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为原则,进行余缺调剂。
三是坚持联动管理。进一步强化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刚性制约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从编制纪律、人员调配、组织任免、工资审批等方面进行联合约束,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坚决纠正,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凡涉及机构编制的相关事宜,没有法定依据不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机构的设置、编制的增减进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评估。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对职能弱化或消亡、人员盈余的单位进行及时调整、撤销、合并;对职能确需强化,人员编制确需增加的单位,则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为原则,进行余缺调剂。
三是坚持联动管理。进一步强化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刚性制约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从编制纪律、人员调配、组织任免、工资审批等方面进行联合约束,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坚决纠正,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