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编办“三措施”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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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机关处
采集时间:2013-11-19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兰州市编办采取严把关、强措施、重监督“三措施”,着力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实现机构编制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是严把关,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对部门申请新增、核减或职务变更等调整事项,要求申请部门在15日内及时上报更新数据,并提供相关文件作为信息变更的依据,市编办对上报的各项数据通过“经办人初审、处室审核、办领导审签”之后,及时录入系统,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
二是强措施,建立了与实名制系统相对应的电子台账。对各单位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变动进行系统的数据分析和汇总。通过数据分析,不仅实现了将机构编制管到单位、管到个人,同时实现了将机构编制管理延伸到部门各内设处室,确保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的准确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是重监督,完善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机构编制作为编制预算、人员调动、核拨经费、办理相关工资和社会保险手续的主要依据。通过部门之间的协调约束,对人员编制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全市人员编制动态,从源头上规范实名制管理,不断提高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一是严把关,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对部门申请新增、核减或职务变更等调整事项,要求申请部门在15日内及时上报更新数据,并提供相关文件作为信息变更的依据,市编办对上报的各项数据通过“经办人初审、处室审核、办领导审签”之后,及时录入系统,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
二是强措施,建立了与实名制系统相对应的电子台账。对各单位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变动进行系统的数据分析和汇总。通过数据分析,不仅实现了将机构编制管到单位、管到个人,同时实现了将机构编制管理延伸到部门各内设处室,确保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的准确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是重监督,完善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机构编制作为编制预算、人员调动、核拨经费、办理相关工资和社会保险手续的主要依据。通过部门之间的协调约束,对人员编制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全市人员编制动态,从源头上规范实名制管理,不断提高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