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委编办把好“四关”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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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20-09-28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委编办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契机,围绕机构编制中心工作,把好思想关、队伍关、制度关、协作关,着力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再上新台阶。
一、把好“思想关”字,重点强化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为进一步提高编办全体人员以及全县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高唐县委编办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一是召开专题研讨会议,逐章逐条研读和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把握党管机构编制工作原则,精准掌握《条例》内容,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为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科学开展监督检查明确基本遵循。二是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运用宣传明白纸、工作微信群、政策解读本等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项,激发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到机构编制监督中来,营造学政策、懂规矩、查问题、不违规的良好氛围。
二、把好“队伍关”,着力提升监督检查工作队伍水平。坚持抓工作推进与队伍建设齐头并进的方针,着力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建设,选配业务能力优、规矩意识强的党员干部进入监督检查队伍。一方面注重提升监督检查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推荐参加监督检查专题培训以及工作“传帮带”等形式,大力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干部对新制度、新规定尤其是《条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增强干部对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和精准度。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监督检查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严的监督检查干部队伍。
三、把好“制度关”,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为保障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高唐县委编办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条例》出台后,县委编办严格对照,认真着手编制《高唐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工作中对所有涉及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以及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等机构编制事项的,严格按照既有程序规定办理。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通过机构编制月报、年报统计,对实名制信息系统进行实时更新。坚决把住进人用编总开关,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
四、把好“协作关”,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涉及多项业务、多个部门,高唐县委编办注重加强协作配合,增强督查合力,确保工作成效。一是加强编办内部协调合作。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全过程,会同行政、事业以及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等业务科室,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机构编制统计月报等途径,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减、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将事后监督转变为机构编制全流程监督,最大限度避免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不定期核查全县部门单位编制使用、领导干部配备等情况,严禁超编进人、“吃空饷”等现象发生。三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事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对在联合督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台帐,实行挂号督办、销号整改,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