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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温岭市委编办“三个强化”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9-07-09


  浙江台州温岭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坚持“编制总量控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结构化管理”的原则,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各环节,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一是强化关口前移,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站位。结合贯彻落实《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编印《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文件选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手册》、《机构编制宣传手册》发至相关单位,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梳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清单”,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审查列入机构编制审批的前置条件,健全机构编制审核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通过一事一账、全程留痕、动态更新、定期对账的方式,落实问题整改和监督检查责任,形成“机构编制存量问题逐步减少,增量问题有效遏制”良好的机构编制管理秩序。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结合该市实际,将机构编制管理上涉及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中层职数配备情况和编外人员使用情况等内容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同时,与市审计局联合编印了《镇(街道)领导干部履职风险防范清单》,内含机构编制管理风险领域;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新任领导干部“三责”告知书》,在党政“一把手”新上任或转任前,将涉及用编方面的相关责任进行全面告知;将机构编制政策列入市管干部培训课程,以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成效。启动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在自查自纠、实地督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放整改通知单,明确存在问题和整改期限,对擅自设置机构、分设机构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对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整改的,暂停受理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同时,以常态化监督检查结果为依据,反向分析部门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情况,助力事业单位改革,截止目前,共撤并整合了56家职责相近、设置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核减事业编制13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