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机构编制网::中共兰州市委编办—监督检查
河南将对机构编制审计"放大招" 剑指"超编"
信息来源:市编办督查处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7-03-27

    省编办与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机构编制审计工作。
    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重要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意见提到,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实现审计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紧密衔接,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有利于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任务的完成;有利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提高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
    意见明确了机构编制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审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是审计机构设置情况。重点关注按照规定和限额设置机构情况;按照“三定”规定的要求设置机构和内设机构情况;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设置机构情况。
    三是审计编制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总额内控制、分解和下达编制情况;在规定的权限内调整使用编制情况;按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的使用范围使用编制情况;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配备人员情况。
    四是审计领导职数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机构规格和限额核定领导职数情况;在核定的领导职数内配备领导干部情况;按照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五是审计按编制核定人员经费情况。重点关注申报经费人数、编制人数和实有人数的一致情况。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机构编制工作机制,审计机关在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应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列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揭示并及时反馈机构编制部门;对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机构编制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应及时派出人员参与审计组,共同进驻被审计单位,负责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并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反馈审计机关,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强调要把机构编制审计结果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要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编制部门要与审计机关共同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所在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