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什么意思?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即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形式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形式主要包括审批、审核、核准、核查、同意、确认、验收、验证、备案、年审(检)、登记、会审等。这里面有些形式是属于监督程序来执行,有些是作为前置审查形式规定的。
三、前置审批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吗?
前置审批申请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审批部门多为行政机关,且不属于内部审批。所以前置审批属于行政许可审批。
四、行政许可项目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识别
行政许可项目是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颁布以后正式确立的概念。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2004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下发以后正式确立的概念。
然而,对于行政许可项目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如何识别的问题,至今未有一个公认的定论。有的认为,凡是外部行政审批事项,就是行政许可项目;否则,就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的认为,凡是从事法律、法规、规章限制的活动,就是行政许可项目;否则,就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的认为,凡是《许可法》第十二条中所列的事项,就是行政许可项目;否则,就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的认为,凡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设定的事项,就是行政许可项目;否则,就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的认为,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没有绝对的界线,应以上级机关发文公布的为准。这些不正确的认识,已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依法行政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