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机构编制网::中共兰州市委编办—通知公告
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责任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5-07-01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175号)精神,现就编制责任清单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梳理部门职权,将市政府部门现有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种类别逐项进行分类登记,汇总编制部门责任清单,落实责任主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编制范围
    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单位)有: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南北两山指挥部、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市地震局、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报送初审阶段(6月29日—7月15日)。各部门确定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员,于6月30日前报市编办。7月3日市编办对各部门(单位)具体承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部门(单位)按《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行政职权进行分类,完成《责任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事项》表格的填写,并于7月10日前报市编办初审。市编办初审后反馈各部门,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报送。
    (二)联审论证阶段(7月16日—7月31日)。市编办会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对部门报送的修改稿进行联合审核,并召开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研究汇总后再次反馈部门。
    (三)修改完善阶段(8月1日—8月15日)。部门对反馈事项和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责任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将纸质版连同电子版于8月10日前报市编办。8月15日前市编办进一步调整完善,并做好提交相关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
    (四)公布实施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完善后的《责任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报市政府批准后,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后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新的责任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规范运行行政权力。
    为切实做好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制定了《兰州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指南》,公布在兰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四、任务分工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责任清单、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编制工作,加强市编办与各部门、专家的沟通联系,成立7个工作小组,由市编办和市直有关部门熟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人员组成,承担与有关部门、专家组成员的沟通对接及综合协调工作。
    第一小组  组长:朱锋
    协调联系10个单位: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委、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水务局、市食药局、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经合局。
    联系电话:4659865
    第二小组  组长:马永鸿
    协调联系10个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研究室、市法制办、市外事办、市信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南北两山指挥部。
    联系电话:8484021
    第三小组  组长:梁晓霞
    协调联系10个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宗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保密局、市档案局。
    联系电话:4659185
    第四小组  组长:黄海霞
    协调联系10个单位: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4659060
    第五小组  组长:芦轶勇
    协调联系10个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生态局、市金融办、市扶贫办、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4659865
    第六小组(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东红
    主要职责:负责上传下达和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会务、人员借调、场地租用等保障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协调有关工作的推进和督查工作。
    第七小组(专家咨询组)  组长:李琦
    主要职责:负责专家组成员的聘请工作;负责专家组成员的联络和召集工作;组织专家组成员对责任清单、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编制工作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工作;组织专家组成员参与责任清单、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的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附件:
        1.责任清单 
        2.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责任清单表格.xls
事中事后监管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