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编办及所属单位2016年财务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6-04-2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有关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级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七)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科级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审批县区科级行政、事业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调整。
(八)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审批权限负责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进行调整;指导县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九)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十)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十一)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省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协助办领导对编办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研究拟订市编办内部运行规则、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编办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印、文档管理、政务公开、外事、后勤、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工青妇、老干部工作;承担会议决定事项和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办理、督查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工作信息的汇集、传递和反馈;组织开展机关网络信息系统建设。
(二)体制改革处(调研室)
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相关领域的问题;配合相关处拟定改革方案,协助做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拟定有关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规定;承担编办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研究课题;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的新闻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机关机构编制处
负责管理市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审核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市直机关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业务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权限具体承办市级政务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四)事业机构编制处
负责管理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建制;配合开展市直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业务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权限具体承办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五)县区机构编制处
协调、指导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县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政策、规定;指导、审核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负责县区行政和事业编制的总额控制;负责审核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建制;配合开展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业务的统计汇总工作;指导县区做好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六)机构编制督查处
负责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督促检查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落实情况;牵头开展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的法制化建设;负责受理“12310”投诉举报电话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参与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具体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社、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组织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和专项督查活动;研究拟订有关机构编制管理考评奖励办法。
(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关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直属机构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全市事业单位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全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情况,处理违反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事业单位
电子政务中心
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编办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市编办办公自动化和网站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网上相关信息的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协调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全市机构编制统计的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及培训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市编办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编办预算安排资金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6万元、项目支出165.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7万元、教育支出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4万元。
按支出经济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45.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66万元。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预算安排资金4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8万元、项目支出1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7万元、教育支出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万元。
按支出经济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
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预算安排资金4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7万元、项目支出19.4万元。
按支出功能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8万元、教育支出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
按支出经济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0.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编办“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
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
各单位预算详见附表。
2016年市编办预算公开附表.xls(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有关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级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七)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科级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审批县区科级行政、事业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调整。
(八)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审批权限负责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进行调整;指导县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九)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十)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十一)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省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协助办领导对编办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研究拟订市编办内部运行规则、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编办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印、文档管理、政务公开、外事、后勤、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工青妇、老干部工作;承担会议决定事项和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办理、督查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工作信息的汇集、传递和反馈;组织开展机关网络信息系统建设。
(二)体制改革处(调研室)
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相关领域的问题;配合相关处拟定改革方案,协助做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拟定有关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规定;承担编办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研究课题;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的新闻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机关机构编制处
负责管理市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审核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市直机关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业务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权限具体承办市级政务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四)事业机构编制处
负责管理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建制;配合开展市直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业务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权限具体承办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五)县区机构编制处
协调、指导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县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政策、规定;指导、审核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负责县区行政和事业编制的总额控制;负责审核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建制;配合开展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业务的统计汇总工作;指导县区做好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六)机构编制督查处
负责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督促检查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落实情况;牵头开展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的法制化建设;负责受理“12310”投诉举报电话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参与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具体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社、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组织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和专项督查活动;研究拟订有关机构编制管理考评奖励办法。
(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关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直属机构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全市事业单位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全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情况,处理违反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事业单位
电子政务中心
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编办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市编办办公自动化和网站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网上相关信息的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协调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全市机构编制统计的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及培训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市编办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编办预算安排资金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6万元、项目支出165.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7万元、教育支出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4万元。
按支出经济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45.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66万元。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预算安排资金4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8万元、项目支出1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7万元、教育支出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万元。
按支出经济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
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预算安排资金4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7万元、项目支出19.4万元。
按支出功能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8万元、教育支出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
按支出经济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0.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编办“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
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
各单位预算详见附表。
2016年市登记局预算公开附表.xls
2016年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