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三举措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城关区编办
采集时间:2016-11-21
行政审批标准化是一项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展方向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必须坚持“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的改革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
一是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力度,依据《区级政府部门承接取消调整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不涉及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
二是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遵循便民、公开的原则,制定生成新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目录统一管理,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要明确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机关、审批程序、审批条件、递交材料、审批时限等内容;涉及收费的,明确收费依据和标准;涉及前置审批的,明确前置审批机关。
三是再次梳理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健全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投诉等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制度规范,取消一些前置审批,将一些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再造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力度,依据《区级政府部门承接取消调整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不涉及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
二是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遵循便民、公开的原则,制定生成新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目录统一管理,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要明确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机关、审批程序、审批条件、递交材料、审批时限等内容;涉及收费的,明确收费依据和标准;涉及前置审批的,明确前置审批机关。
三是再次梳理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健全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投诉等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制度规范,取消一些前置审批,将一些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再造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