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确权、明责、严管”三步走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信息来源:市编办机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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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时间:2016-10-27
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蓬莱市通过“确权、明责、严管”三步走,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
一是“确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牢牢把握“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环节,认真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建立了“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套上下联动的运作体系、一套专家论证的审核体系、一套大众参与的评议体系、一套透明公开的监督平台;实行项目化分阶段管理,将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分为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职权、取消调整许可事项三个阶段,倒排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要求,稳步有序推进。通过对上报事项进行逐项、逐要素审核,截至目前,共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700项,精简率达41.1%。
二是“明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职责法定、准确清晰、便民利民、科学管用”的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深入推进部门责任清单编制。针对职责边界涉及部门多、设定依据表述模糊等问题,注重纵向沟通和横向比较相结合,既争取市审改部门的业务指导,又参照周边县区的动态,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县区之间标准的统一性。构建了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部门职责体系。最终梳理出我市各市直部门职责283条,具体责任事项1183项,明确了我市不再进行审批的投资项目共计536项。
三是“严管”做到履职用权不任性。坚持从部门清单、政务服务和市场运行三个方面强化监管,促进政府与市场规范运行。印发《蓬莱市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蓬莱市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等,强化制度约束。参照《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明确清单事项新增、取消、调整的流程,让清单在规范管理中“活”起来。
一是“确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牢牢把握“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环节,认真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建立了“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套上下联动的运作体系、一套专家论证的审核体系、一套大众参与的评议体系、一套透明公开的监督平台;实行项目化分阶段管理,将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分为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职权、取消调整许可事项三个阶段,倒排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要求,稳步有序推进。通过对上报事项进行逐项、逐要素审核,截至目前,共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700项,精简率达41.1%。
二是“明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职责法定、准确清晰、便民利民、科学管用”的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深入推进部门责任清单编制。针对职责边界涉及部门多、设定依据表述模糊等问题,注重纵向沟通和横向比较相结合,既争取市审改部门的业务指导,又参照周边县区的动态,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县区之间标准的统一性。构建了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部门职责体系。最终梳理出我市各市直部门职责283条,具体责任事项1183项,明确了我市不再进行审批的投资项目共计536项。
三是“严管”做到履职用权不任性。坚持从部门清单、政务服务和市场运行三个方面强化监管,促进政府与市场规范运行。印发《蓬莱市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蓬莱市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等,强化制度约束。参照《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明确清单事项新增、取消、调整的流程,让清单在规范管理中“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