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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编办积极做好项目审批权限承接落实工作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安宁区编办 采集时间:2016-08-06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上级下放的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工作,安宁区编办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有效地把承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承接意见。对上级下放的项目审批权限认真梳理,逐项提出承接落实意见,并征求承接部门、区法制办等相关单位意见,确保事项落实具体可行。
    二是明确承接责任。对确定承接、调整事项,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政府文件名义发文,明确责任部门,及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阳光政务”模块中的“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纳入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同时,明确要求部门及时将承接事项纳入服务大厅办理,编制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时限、流程等要素一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明确监管职责。建立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督促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其中编办负责对承接、取消事项的日常监督检查,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实施工作。
    四是及时调整项目目录,修订部门职能。及时调整、清理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按照调整后的审批权限,
及时修订部门职能和“三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