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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20-09-28

       根据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编办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鹏作动员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立江同志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编办主任杜书林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委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市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全体干部;民评代表参加会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鹏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市委巡察组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围绕“三个聚焦”、突出政治巡察,开展巡察监督,重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关键领域,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通过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市委巡察组将忠诚履行职责,客观如实地向市委汇报巡察情况,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市委编办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立江同志要求,市委编办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政治巡察担负的重大责任和重要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上来,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检验,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信任并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主动维护政治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积极为巡察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条件、提供帮助,配合市委巡察组共同做好巡察工作。二是工作上要积极支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带头反映涉嫌违纪违规的人或事,在接受监督、配合巡察上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三是配合上要主动及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安全保密措施,全力协助巡察组做好个别谈话、调研座谈、情况汇报、查阅资料、信访接待和舆情处置等工作。四是纪律上要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巡察各项纪律,切实做到“六个不得”“两个严禁”。同时,要求巡察组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政治巡察工作职责,要把牢政治标准,围绕“三个聚焦”,紧扣核心职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四个意识”上找差距,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要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查找政治偏差;要突出重点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精准把握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特点,准确把握监督重点,精准有效发现真问题、巡出高质量。
       市委编办主任杜书林同志表示,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拥护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过硬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将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诚恳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及时准确提供资料,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状况;将以高效的服务保障全力配合巡察工作顺畅开展,主动加强与市委巡察办和第三巡察组的联系,精准落实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对巡察组召开各类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了解情况等活动,尽全力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努力为巡察组顺畅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详细建立整改台账,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举一反三,严格制定整改方案,层层靠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实行挂账销号,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据悉,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市委编办工作2个半月。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39843532,每天9:00到18:00受理电话来访。设专门电子信箱:
swdsxcz17739843532@163.com,同时设置1个意见箱,设在市委北楼三楼303房间门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及成员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