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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政府职能转变注重“减”“放”“管”
信息来源:市编办县区处转载 文章作者:红古区编办 采集时间:2014-08-22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红古区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要注重做好“减”、“放”、“管”,切实把该放的权利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性政府。
    一是减政减负减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减政,全面清理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考核评估、年检年审等事项。减负,清理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一切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减支,坚决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二是放权放开放快,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放权,实行权利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非许可和民生服务事项,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放开,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培育、优先发展民生社会组织。放快,加强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简化审批前置,缩减审批时间,减少收费项目,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是管住管好管活,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转方式,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克服随意性,着力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明职责,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做好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其他管理事项的监管工作。顺关系,优化政府部门行政权力配置,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职责整合,最大限度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强服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功能,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其他行业体制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改进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