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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四个“一”彰显机构改革成效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9-05-20


  2018年以来,杭州市上城区根据党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抓重点、破难题,扎实开展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该区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更加完善,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为推进“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通过组建或调整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国家安全、网络安全、财经、外事、审计、机构编制等区委议事协调机构,优化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职责配置,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同时,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制定,明确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是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优化。面向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设定宏观管理部门职责和权限,强化制定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职能,着力构建发展规划、财政、地方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优化了政府法治、地方金融监管、科技管理和服务、审计、投资促进和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职能,把更加重视民生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摆到突出位置。

  三是“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深化。这次机构改革全面体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蕴含的理念、方法、作风。对原体制下存在的部门间推诿扯皮、职责交叉事项,合理确定职责权限,切实理顺职责关系,做到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同时,着力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历次改革中特别是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已经取消和下放的事项,明确不得重新写入部门职责,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

  四是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进一步落实。严格按照法定化要求,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超限额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管理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形成监督检查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