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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编办突出六个重点促进改革试点工作 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
信息来源: 文章作者:事改处 采集时间:2017-11-15

    兰州市被确定为全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市以来,紧紧围绕实现政事分开、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政府运行、提高行政效能这条主线,坚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积极探索推行权力运行新模式,突出六个重点,促进改革试点工作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一是吃透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上出台的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要求,确保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机构调整和编制置换符合要求,人员过渡安置措施切实可行。二是明确工作机构。明确兰州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由兰州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兰州市、皋兰县编办承担。市县两级编办分别成立了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负责协调落实推进试点工作。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市、县编办每月召开1—2次专题会议,梳理、研究改革试点中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强化指导,不定期专门听取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了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试点初期,我们将中央和省市改革政策规定整理编写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知识问答》,印发各涉改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改单位干部职工正确看待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同时,及时将我市事改工作的最新动态、方案通知等内容在兰州市机构编制网进行宣传,积极为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五是严格管理方式。为防止改革期间突击进人,经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同意,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冻结,在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前,除特殊情况外,停止办理涉改单位人员调动手续。六是制定实施方案。在深入调研摸底,全面了解掌握事业单位状况,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兰州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并根据中央编办、省编办具体指导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结合兰州市市直和皋兰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兰州市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皋兰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划转和剥离的行政职能以及各职能部门和试点主管部门的职责。各涉改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分别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认真开展了行政职能梳理认定和划转工作,并研究制定了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编制申请和人员调整的初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