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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市场主体——安徽马鞍山市推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信息来源:市编办事改处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7-07-20

    “过去5只小船,现在增加了2只大船,过去连年亏损,改制后,当年实现盈利”。这是马鞍山市和县汽车轮渡管理处(简称马和轮渡)改制前后的显著变化。1985年通航的马和轮渡原是一个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如今改制为马和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改革就是打破旧有体制机制的束缚,最大限度地释放生产力。”安徽马鞍山市市长张晓麟介绍说,积极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既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了事企分开,盘活了沉淀资产,节省了财政支出,还极大地激发了转制单位的活力,经济效益普遍提高。  
    规范实施转企改制。改革前马鞍山市有421个事业单位,经过梳理确定58个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涉及职工1112人。在调研58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资产、人员、收支和运行状况的基础上,借鉴国企改制经验,马鞍山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实施意见》和11个配套政策,对操作规程、资产处置、费用提留、养老保险衔接、劳动关系接续、工作纪律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在人员安置方面制定了比较优惠的政策,通过提前退休、推荐就业、落实低保等方式,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从转企改制立项、到制定转企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最后组建新公司及安置职工,马鞍山市12个程序逐步推进,确保规范实施转企改制。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建立了8项制度,重点把握省级评估、资产转让和转企改制成本筹措3个环节,保证了转企改制单位资产的完整性和审计评估的真实性。单位转企改制组建新公司,普遍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和监事组成的新的法人治理结构,资产纽带把职工与单位的效益联结起来,职工的责任感、积极性明显增强,服务态度和服务能力明显改善、提高,促进了公益服务新格局的形成。  
    盘活资产打造合格市场主体。坚持“权属清晰、分类管理、风险控制、安全完整”的原则,马鞍山加强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在资产清查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国有资产产权划转和财产移交。挂牌转让了马和轮渡等单位资产,协议转让市水产养殖场等单位资产,采取租赁方式预期收回了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单位资产,通过土地收储的办法将市水稻原种场879亩国有土地交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使用剥离和作价转让办法处理单位行业准入资质、出租车运营证等无形资产。“改制前一个家族甚至有30多人在这里上班,管理比较混乱,船也无钱去修,造成安全隐患。”公司董事长陈弟余介绍说,被马鞍山长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后的马和轮渡,改革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提升服务能力,当年的营业额就从原来不到1000万元跃升至2400万元,去年更是达到3700万元,实现利润900多万元,员工收入普遍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