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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内部挖潜 创新管理方式 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信息来源:市编办事业处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7-06-16

  青海省作为全国唯一省以下机构编制垂直管理的省份,多年来自加压力,坚持严控编制总量。十八大后,面对机构编制管理新常态,积极解放思想,一方面坚持内部挖潜,提高现有编制使用效益;一方面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多措并举,努力实现财政供养负担降低、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的目标。
  一、垂直管理,严控事业机构编制成效明显
  2002年,针对财政供养人员增加过多、财政负担过重、机构编制管理松散等突出问题,青海省实行机构编制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将新增机构编制的审批权统一上收到省编委,并实行严格审批和总量控制。一是取消各地增加事业编制的审批权。对省、市、县三级事业编制以2002年底年报数进行总量控制。二是上收机构审批权限。规定省级事业单位和市州直属事业单位由省编委审批,市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省编办审批,县直属事业单位由市州编委审批,县所属及以下事业单位由市州编办审批。三是严格管理领导职数。副县级领导职数由省编办审批,县级以上领导职数由省编委审批。垂直管理14年来,机构个数、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的增加得到了严格控制,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可控、有序和规范。2002年至今,全省财政收入增长900%、GDP增长609%、人口增长11.4%、各类在校生增长24%、医疗机构床位数增长138%,但事业单位实有人员不增反降。
  二、改革助力,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我省各市州从未进行过有深度的事业单位改革,在布局结构、机构设置、职责定位、编制配置等方面积淀了很多问题。尤其是机构和编制固化,地方党委、政府想撤的机构撤不了,想办的事情办不了。2014年底,在省编办指导下,选择省内事业单位类型多、编制总量较大的海东市各县区作为试点,开展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改革中,充分发挥各县区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统揽全局的作用,在“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破机构编制固化格局,重新配置资源,实现了内部挖潜的最大效益。主要做法是:
  重构组织架构,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和最新改革要求,审视和评估现有机构,重新设置事业单位。改革后,海东市6县区共撤销188个职能消亡萎缩、功能作用弱化的单位;将172个设置分散、规模过小,职责相同相近的单位整合为84个;新建了168个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事业单位,如:体现区域特色,化隆县设置了拉面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沿黄流域的化隆、循化、民和三县设置了沿黄水产产业服务中心;关注农村小片污染和环境保护问题,6县区统一设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办公室;重视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社区管理问题,统一设置了社区事务服务机构。
  重新配置编制,提高使用效率。除学校、医院编制外,各县区将其他事业单位原核定的编制统一核减,以职责和任务匹配为核心,重新配置,破解了编制“部门所有、单位所有,无法调剂使用”的难题,实现了编制资源跨部门跨领域的重新分配和统筹使用。考虑今后经济社会和公共事业发展需求,各县区还预留部分事业编制,建立了编制管理“蓄水池”,为探索动态调整机制奠定了基础。
  三、创新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严控编制同时,创新管理方式,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对于政府应当保障的公共服务,可以“养事”的,不再“养人”,既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也节约了编制资源。主要做法是:
  转变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对事业单位要求新增职能的诉求,认真分析,从严掌握,先辨析能否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履行,再考虑配备相应编制。调剂的事业编制基本只用于保障重要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把住进口关的同时松开出口,各地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中,将符合条件的市政管理、自来水、政府招待所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原承担的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由公司承担,妥善分流人员,核减部分事业编制。同时对一些临时性、阶段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退出编制保障领域。新设事业单位后勤岗位一律实行临时用工。通过结构调整,逐步降低编制使用成本,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率。
  规范购买,重点保障民生。2014年,我省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及指导目录,确定了政府转得出、社会力量接得稳的公共服务、社会事务管理以及为政府履职提供辅助性、技术性的服务事项14类115项。综合考虑我省市场发育现状,根据公共服务的种类和特点,确定了购买服务项目、购买岗位、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不同的购买方式。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省内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及项目特点,重点在养老、残疾人救助、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学前教育、农牧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截止今年6月,组织城乡未就业劳动力技能培训21.85万人次;组建1039名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对学前幼儿较多的19个县的531所公办或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奖补晋级幼儿园14所,探索购买保教岗位4895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28万人次,7所社会福利中心或敬老院交由社会组织运营。同时,根据牧区地域广、牧民居住分散的省情,在藏区六州开展农牧区老年人“代养”服务,开辟了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青藏高原农牧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径。此外,在公共文化场馆建设、职业教育方面,也进行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弥补编制不足的探索。
  激发活力,改革初显成效。推行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两年来,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的作用,促进政府、社会、市场三翼齐飞,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节约编制资源、改进现代社会管理和服务方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将事务性的管理与服务职能转移给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促进各部门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事务管理向效能管理转变。二是全面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激发了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使公共服务内容更加贴近服务对象,运行机制更加灵活,服务成效更加明显。三是节约编制资源。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的转变,减少了对编制的刚性需求,为动态调整和优化布局结构腾出空间,有效缓解了事业单位用工难问题。
  青海省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的探索既是形势所逼,也是现实所需。探索实践的时间不长,很多方面有待改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发挥政府与社会力量各自的功能优势,在全省范围推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拓宽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双管并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