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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做好“四篇文章” 全力推进事业单位转企改革
信息来源:市编办事业处 文章作者: 采集时间:2017-04-17

    面对事转企改革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改革难度大的现状,青岛市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认真梳理摸底生产经营类单位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分类提出改革措施。
    一是能转即转。对于经济效益较好、基本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具备转企条件的单位,会同财政部门积极推进转企,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比如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防办所属的4家事业单位。
    二是能撤就撤。对已经不开展业务、也没有人员的单位,如市建设投资中心,抓紧注销;对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如城发集团,有3家单位已经改制成企业,因涉及人员保险等问题还暂时保留事业法人,采取“合并同类项”的办法人员合并到一个“筐”里,把机构个数减下来。
    三是能并则并。对所属事业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如城发集团有9家,公安局有4家,通过采取内部撤并的方式,先整合为1至2家,后逐步消化;对自身转企有困难的单位,如栈桥宾馆,可以考虑在系统内分流。
    四是能促力促。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不能撤销的实行扎口管理,压缩规模,核减编制,逐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如教师之家。转企负担重的单位要摒弃等、靠、观望思想,抓紧梳理各自问题,积极请示主管部门统筹解决,主管部门难以解决的,提交事改领导小组研究。